特首在今年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立法規管劏房,未來合規分間單位要經認證成「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逐步取締劣質劏房,預計有數年寬限期。不過,近期有劏房業主提早要求租客搬遷,以滿足改建所需。坊間不少意見擔憂,劏房改建潮提早,租戶恐「無瓦遮頭」。「告別劏房」勢在必行,但要有序推進。劏房業主提早收樓,政府要推出針對性應對措施,消除隱憂、避免混亂,更須提早啟動登記機制,讓業主和租客都有足夠時間準備,最重要是穩妥安置受影響居民,協助申請入住過渡屋,確保不會有基層市民流離失所。
根據政府的時間表,「簡樸房」料最快於2026年底或2027年初開始接受登記,再加上一至兩年寬限期,即劣質劏房業主還有約四五年時間可為單位改建以符合法規。但近期不少立法會議員、社區組織陸續收到劏房戶求助,指因業主有意收回單位而被迫遷。受2022年生效的劏房租管條例保障,租戶享有最多4年的租期,業主在租約未滿前收回單位、趕走租戶屬違法,但條例生效前的租約不受限制。距離劏房改建尚有數年時間,業主提前以改建為由、要求住戶搬遷,情況出乎意料,值得政府關注、盡早介入。
有長期跟進劏房議題的人士分析,業主提前收樓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業主或經營者不了解日後訂立的法例,擔心改建後也不符合規格而變成違法,不如還原單位租出;而且將劏房改建成「簡樸房」要入則等候審批且工程需時,為盡快符合要求,故要租客提早遷出;二是將劏房改建為「簡樸房」花費巨大,業主不願負擔,寧願選擇退場。有業內人士預料,未來一年會陸續出現租戶要搬走情況,實際受影響居民數目可能超出政府估計。
為避免大批業主提前收樓,令受影響租戶為安排居所而徬徨,政府應盡快摸清業主提前收樓的原因和顧慮,加強「簡樸房」立法的宣傳,讓業主明白過渡期的安排,增加業主向劏房戶續租的誘因,例如可於寬限期內,為已登記將做「簡樸房」的業主豁免租管限制,令業主目前仍可放心續租,直至寬限期才完約改裝,無須提早收回單位。
至於租客,遲早都會因劏房改建而要面對搬遷,政府要做好受影響租戶的安置問題。有立法會議員建議,可安置受影響租客到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居住。房屋局早前已表示,過渡房屋可靈活增加乙類(居於不適切住房者、或有迫切需要但未符合輪候3年或以上家庭的人)比例,由原先20%上調至最多80%,讓兩類短期房屋項目更能照顧不同基層市民的迫切需要。隨着首批簡約公屋明年推出,有更多過渡屋可供申請,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為受影響劏房戶提供單位,確保其有安身之所。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