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距今已有8年,內地智庫華陽海洋研究中心、中國南海研究院和中國國際法學會11日在京聯合發布《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裁決再批駁》報告,批駁菲律賓濫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解決機制,並重申中國政府不會承認仲裁庭作出的非法裁決,也不會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和行動。近年來,個別域外國家仍將非法無效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奉為「圭臬」,反映一些域外力量攪動南海局勢、挑撥中國與東盟國家關係的險惡用心。
華陽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長吳士存表示,菲律賓揚言再次提起針對中國的新仲裁,是仲裁裁決餘毒沒有徹底肅清的表現,作為南海諸島真正唯一主人的中國,需從法理上將這個長期破壞國際法治的「毒瘤」徹底清除掉。
菲美唱和 叫囂「裁決就是國際法」
這份報告重點從領土主權、歷史性權利、大陸國家遠海群島、島嶼制度等入手,再次揭示了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在法律解釋和適用、事實認定、證據採信等方面存在的重大謬誤,進一步向國際社會揭示仲裁裁決的謬誤和其對國際法治的危害。
報告指出,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存在重大謬誤,非但不可能為南海領土主權與海洋劃界爭議提供解決方案,反而使本已錯綜複雜的南海問題更加難解。
報告重申了中國對於仲裁案以及仲裁裁決的立場:對於菲律賓濫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無視中國堅持通過談判和協商方式管控分歧解決爭端的一貫立場而單方面提起仲裁,中國政府堅持「不參與、不接受」;中國政府不會承認仲裁庭作出的非法裁決,也不會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和行動。
菲律賓阿基諾政府在2013年將南海問題爭端提交國際仲裁法庭,國際仲裁法庭於2016年做出有利於菲方的裁決。近年來,菲律賓與美西方國家一唱一和,編造「裁決就是國際法」「不執行裁決就是違反國際法」荒唐邏輯和話語敘事,並在每逢仲裁案裁決周年前後公開要求中國接受、執行所謂的仲裁裁決。
報告指出,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的實質是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問題,或構成海洋劃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仲裁庭對此沒有管轄權。報告強調,領土主權問題不屬於《公約》調整的事項範圍。另外,中國於2006年根據《公約》作出聲明,將與海洋劃界有關的爭端排除適用包括仲裁在內的強制解決程序。因此,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對中菲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爭端均沒有管轄權。
吳士存倡從法理清除「毒瘤」
報告揭露「南海仲裁案裁決」在多個問題上存在嚴重謬誤。首先,仲裁庭錯誤地否定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其次,仲裁庭錯誤地否定南沙群島的整體性。第三,仲裁庭錯誤認定南沙群島部分地物的法律地位。
吳士存指出,國際社會雖然已經廣泛知曉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的立場,但一些國家並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裁決對當事國妥善處理南海爭議、對南海地區的規則構建、對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對基於國際法的國際秩序所造成的嚴重破壞和巨大危害。菲律賓揚言再次提起針對中國的新仲裁,是仲裁裁決餘毒沒有徹底肅清的表現,菲方所謂的「二次仲裁」,其內容必定與仲裁裁決的若干錯誤裁定產生關聯。
吳士存表示,仲裁裁決已成為南海和平穩定的「麻煩製造者」、中國與有關當事國雙邊關係的「攪局者」、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和有序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的「攔路虎」。中國需從南海有關爭議產生的歷史經緯和事實真相出發,反覆地、持續地對仲裁裁決進行「釜底抽薪式」消毒,從法理上將這個長期破壞國際法治的「毒瘤」徹底清除掉。
菲方圖謀提出二次仲裁:「拿屬於中國的東西跟中國打官司」
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所副所長丁鐸表示,菲律賓揚言以「海洋環境保護」為由再提南海國際仲裁,本質上仍是拿屬於中國的東西跟中國打官司,試圖利用海洋法的爭端解決機制做法律誆騙,根本目的在於固化自身非法所得,將其不合法的權利主張和解決方案強加於中國。
菲律賓可能提起的二次仲裁不是孤立的,其在訴由包裝、訴狀起草、證據儲備、輿論造勢、庭審答辯、煽宣炒作等全程序鏈條上,必定使其與2016年非法裁決產生千絲萬縷的聯繫,性質上是基於2016年非法裁決的「後手」和「補刀」。
五名仲裁員 無一人來自亞洲國家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2016年7月12日,由菲律賓單方面請求建立的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企圖損害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其時,中國外交部發布聲明,表明中方不接受、不承認仲裁裁決的嚴正立場,並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聲明》,闡述中國在南海享有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在此基礎上,時任中國外長王毅進一步闡明中方的態度。王毅指出,南海仲裁案從頭到尾就是一場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菲律賓前任政府在某些域外勢力的策劃操縱下,不經當事方同意,背棄通過雙邊談判協商解決爭端的協議,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的承諾,單方面提起所謂仲裁案。其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妥善解決中國與菲律賓之間的爭議,而是意在侵犯中國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損害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最新發布的《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裁決再批駁》報告指出,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存在越權管轄問題,且仲裁庭成員也欠缺代表性,裁決公正性存疑。南海仲裁案中,五名仲裁員分別來自德國、波蘭、法國、荷蘭和加納,無一人來自亞洲國家。本案仲裁庭的組成在地理區域、文明和法系上代表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仲裁庭在處理案件過程中缺乏對亞洲文明、外交和法律傳統以及其他本地區因素的認知和考量,導致對有關問題作出錯誤裁定。
(來源:大公報A1:要聞 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