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李九歌)消委會今日(17日)公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內容詳情,涉及測試市面上十款空氣清新機。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林凱章出席。
空氣清新機適用面積計算各異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10款空氣清新機,發現廠商聲稱的「適用房間面積」與產品淨化能力並非一定成正比,指各廠商的聲稱適用房間面積測試標準和計算方法各有不同,消費者難以直接比較。消委會倡議廠商跟從測試標準,改以潔淨空氣量(Clean Air Delivery Rate,CADR)數值來顯示產品的空氣淨化能力。
過濾器需定期更換 10年花費可逾$7,500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於選擇空氣清新機時,不應只考慮機價,還要計算更換過濾器的頻密程度和成本,例如一款樣本每次需要更換2個過濾器,由於其建議使用時間較短,若每6個月更換1次,首10年更換過濾器的開支可達$7,524。若以樣本的機價加上首10年的過濾器費用,樣本間總成本為$2,600 至$12,412。消費者宜多作比較,按處所環境和使用習慣挑選合適的產品。
半數樣本除甲醛非常慢 全部去除H1N1病毒優異
部分消費者購買空氣清新機用以降低新裝修或新添置傢具後的空氣甲醛濃度。消委會測試發現,各樣本去除甲醛的速度非常懸殊,由6.9 立方呎/分鐘至139.2立方呎/分鐘,淨化速度可相差19.2倍。其中,五款除甲醛的速度非常慢,淨化速度少於15立方呎/分鐘。
不過,全部十款樣本去除甲型流感病毒H1N1表現優異,樣本操作20分鐘後去除病毒率已超過99%,而操作1小時後更高達>99.99%。
3 成樣本說明書警告字句不足
消委會發現,所有樣本均通過機電工程署進行的相關安全測試,惟3款樣本的說明書欠缺一些警告字句或說明,例如有關小孩及長者使用產品時須監督、不要讓幼童玩弄此產品等。
消委會指,空氣清新機有助改善家居空氣質素,消費者使用空氣清新機時,可參考以下香港醫學會和衞生署提供的建議,包括消費者不應完全依賴空氣清新機以預防疾病,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患有哮喘或過敏症的病人應按醫生指示服用藥物去控制病情,空氣清新機不能完全紓緩病徵。
要改善室內空氣質素,也建議應經常開窗保持空氣流通,保持家居環境清潔,控制室內的溫度和濕度,減少使用化學藥品及抽煙等,都可減少空氣的致敏原、污染物和細菌等;消費者務必適時更換過濾器,否則會容易滋生細菌和黴菌,反會進一步污染室內的空氣。失效的過濾網會令室內的空氣污染物積聚,亦會加劇致敏反應,以致呼吸道的問題更加嚴重。
衞生署建議,一些空氣清新機或具備加濕功能,免疫力弱人士使用加濕器時應注入無菌水或煮沸後剛冷卻的食水,並按照產品指示定期清洗及保養設備,以減低患上退伍軍人症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