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防止虐待兒童會今日(27日)公布一項調查,發現超過20%受訪兒童過去一個月曾被家長體罰,當中有兒童更被體罰5次或以上,體罰方式以「用手拍打」為最多,其次為用物件拍打,如藤條、衣架、皮帶、拖鞋等,該團體指,全球已有65個國家或地方立法全面禁止體罰兒童,促本港盡快立法全面禁止體罰兒童。
防止虐待兒童會於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間,隨機向本港兒童和家長進行問卷調查,了解他們對體罰的看法,分別有717名家長及605名兒童參與。結果發現,有42名受訪兒童稱過去一個月曾被家長體罰,15人被體罰1次;14人被體罰5次或以上。兒童表示形式以「用手拍打」為最多,佔67.9%,其次是用物件拍打,佔65.8%,罰企和腳踢則分別佔46.8%和24.2%。
調查又發現,192名曾被家長體罰的兒童當中,有約18%人表示曾出現身體不適,包括頭痛、暈眩、嘔吐等,亦有約17%兒童被體罰至流血;至於被體罰後身體出現的情況,以佔比最高依次分別為輕微紅印、條痕、紅腫、瘀傷等。
不過調查亦發現,家長及兒童認為體罰「無用、無長遠效用,會帶來負面影響」的比率有上升趨勢,甚或有較多家長及兒童均認為,體罰會對兒童造成親子關係疏離,並會影響兒童自信心,以及帶來身心傷害及情緒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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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Fay
關鍵詞:體罰虐待兒童立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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