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九龍城豪宅御·豪門懷疑發生虐兒案。涉事4歲女童目前仍情況危殆,在伊利沙伯醫院兒童深切治療室留醫。醫生發現女童身上有11處瘀傷,其38歲母親涉「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被捕,今日(25日)已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4月18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等條件保釋。
38歲被告Z.A.L.,報稱為家庭主婦,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在黃大仙沙浦道83號御豪門某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4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女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重返案發場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住所改變前24小時通知警署,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天。
本月23日,該名38歲母親為4歲女兒沖涼期間離開,獨留女兒一人在浴室,數分鐘後8歲哥哥發現妹妹昏迷倒臥浴缸底部,於是通知母親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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