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唐文 文森)香港垃圾徵費即將在4月1日實施,許多市民、業主立案法團、物管公司等仍對執行細節有疑問。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署方此前已舉辦逾50場面向物管、清潔業界的講座,接下來會配合綠展隊、區議會等繼續加強宣傳,並製作短片、懶人包等,及透過不同媒體向公眾宣講。同時,署方會加強回收服務,在公屋覆蓋率已超過35%的廚餘桶,今年會擴至所有公屋,而超過1,000戶的私人屋苑也可申請設立已預備的1,500個廚餘桶;「綠在區區」回收站今年農曆新年前後會延長服務,年廿八會延長服務3小時,年初二至初四則每日提供6小時服務。
「綠在區區」新春加時服務 垃圾收費宣講零死角
對垃圾徵費法案,徐浩光在訪問中多次強調要「摸着石頭過河」:雖然特區政府此前已進行一系列準備工作,包括推出面向不同持份者的操作指引,分階段展開宣傳,建立全港性指定膠袋銷售網絡等,然而署方仍不會低估法案真正執行時的難度。在半年適應期結束前,特區政府會檢視整體實施情況,有需要會再延長。
首兩月再安排29場簡介會
在加強宣傳方面,徐浩光表示,特區政府會就一些典型的場景拍宣傳短片,也會透過不同媒體加強宣傳,但市民也要樹立守法意識,「清不清楚好多時候是看你自己想不想弄清楚,如果你想不清楚,幾時都是不清楚!」早前,特區政府已舉辦52場面向物管、清潔業界的講座,累計約6,000人參與;今年首兩個月,將會安排29場由區議會牽頭的簡介會,為市民講解法案細節安排。
有個別屋苑使用「按重收費」等小眾模式棄置垃圾,大廈可選擇僱用私營廢物收集商或食環署垃圾收集服務,有關居民若有疑問,可隨時撥打2838 3111熱線電話諮詢。
廚餘回收一個月儲分可換一樽食油
在宣傳以外,法案的配套必不可少,最重要的一項配套是增加回收設施,以減少棄置。徐浩光表示,目前香港都市固體廢物棄置的第一大類是廚餘(佔29.7%),而且囤積廚餘可能滋生老鼠、蟑螂等衞生隱患,故加強廚餘回收至關重要,「去年年底我們已經在超過100座公共屋邨安裝智能廚餘回收桶,真的好受歡迎。不僅有助改善環境衞生,市民還可以儲『綠綠賞』積分,如果做足回收,一個月能儲到1,500分,差不多可以換一樽油,以後還可以換指定膠袋等。」
他說,現時廚餘桶在公屋覆蓋率已超過35%,今年會擴展至所有公屋,而超過1,000戶的私人屋苑也可透過環保基金申請設立廚餘桶,政府已預備1,500個廚餘桶給私人物業,相信將有大量居民受惠。
廚餘之外的大部分固體廢物都可透過「綠在區區」網絡進行回收,徐浩光介紹,全港已有170個收集點,政府亦準備在大型公共屋邨內再設立50個收集點,首三個屋邨收集點已分別在葵芳、大窩口和啟業啟用,今年第一季在青衣港鐵站亦將設立。
農曆新年「區區」延服務時間
惟「綠在區區」時常因營業時間過短遭市民塞爆回收物,特別是長假,環保署助理署長區詩敏表示,今個農曆新年「綠在區區」將延長服務時間,考慮到市民通常在年前進行大掃除,農曆年廿八(2月7日)會延長3小時服務,年初一按慣例休息,年初二至初四(2月11日至13日)則會每日有限度服務6小時,暫定為上午11時至下午5時,詳情將稍後公布。
「年初一的民間傳統是不掉垃圾,當天食環署也不進行掃街服務,考慮到清潔工人的休息需求,我們當日也決定不開。年初二至初四,原則上也是關館,但考慮市民可能將回收物丟在門口,我們每天會開館6小時,希望不會影響周遭環境。」他說。
物管「執手尾」 亂丟垃圾未免責
近日就物管公司能否在樓梯間放置大型指定膠袋「執手尾」引起公眾熱議,環保署署長徐浩光解釋,該做法並不違法,但並不代表就此解除了居民使用指定膠袋的責任。他舉例說:「如果有人在街上亂丟垃圾,清潔工人也會清掃,但亂丟垃圾違法這一點不會改變。清潔工人是在為違法者『執手尾』。」
徐浩光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解釋,由物管公司「包底」,即用指定膠袋包裹違規垃圾,並不代表就此解除了居民使用指定膠袋的責任,物管公司的做法屬於為違法居民「執手尾」。
他將有關行為與街上亂丟垃圾作類比,「如果有人在街上亂丟垃圾,清潔工人也會清掃,但亂丟垃圾違法這一點不會改變。清潔工人是在為違法者『執手尾』。」
在垃圾徵費實施初時的適應期內,物管公司對於違法居民可主要採取教育、勸導等方式,清潔工人也可進行記錄,例如哪個樓層經常出現非法垃圾袋等。對屢教不改者,物管人員或其鄰居可向環保署提出舉報,由「綠展隊」等環保署執法人員進一步處理。
謝展寰:研委關愛隊推廣垃圾收費
垃圾徵費實施在即,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目前正與民政事務總署商討,擬透過關愛隊在所屬地區推廣垃圾徵費。
謝展寰在書面回覆中表示,為審慎運用公共資源,署方會集中協助有真正額外需要適應垃圾收費的住戶,包括向三無大廈、鄉郊村屋和公屋住戶派發免費膠袋,其中公屋住戶佔全港人口約三成,以基層市民為主,當中亦有不少長者,「他們亦可能需要較多支援以適應垃圾收費和改變行為習慣。」
其他私人住宅處所的物業管理、保安或清潔公司在獲相關業主組織同意後,可向環保署申請集體採購指定膠袋,然後派發予住戶使用,以便利居民適應垃圾收費安排。申請獲批後,環保署會為申請人提供相等於每個指定膠袋法定售價3%的服務費,以彌補其額外營運開支。
公屋等每月每戶派20個袋
被問及團體可否免費派發指定膠袋給居民,環保署署長徐浩光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在一些特定非牟利活動,團體被容許免費派發膠袋,惟物管公司不可長期、大量為居民提供免費指定膠袋,「例如為了宣傳教育,過年派福袋,福袋內有兩個(指定)膠袋,這是可以的。又或者有物管公司因應垃圾收費而增加管理費,且註明管理費包含購買指定膠袋的費用,並向居民派發 ,這也是可以的。」
在法例實施首半年,特區政府將帶頭向公屋、三無大廈及鄉郊居民三類居民免費派發膠袋,每戶每月將獲發20個膠袋,「之所以不派足30個,是希望居民在適應法案的同時,也能夠形成回收意識,減少垃圾棄置量,也節省膠袋。」徐浩光說。
(來源:香港文匯報A02:要聞 202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