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周傾芫)第七屆區議會一般選舉將於12月10日(星期日)舉行。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今日(4日)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專訪,對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下的區議會作出總體評價:「這次區議會的產生辦法和職權與特區政府的地方行政體制的變革,意味着在嚴重暴亂過後,香港管治架構的徹底重塑大體上大功告成。」
追本溯源,劉兆佳點明基本法對於區議會的定位:「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區只有一級政府,那就是香港特區政府,而並沒有地方政府的設置。從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來說,作為區域組織的區議會屬於非政權性組織。設立區議會的初心,是要提升特區政府在地區上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從而提升特區政府的整體治理素質和管治威信。簡言之,基本法嚴格限制了區議會的職權和權力,而它們的職權和權力則通通來自特區政府的授予。」
對於區議會的成員構成,他認為過去的選舉方式存在弊端,如今在新方案下得以規避。劉兆佳回憶,過去當區議會內仍有委任議席的時候,不少那些不願意參與選舉政治但又熱衷於地區事務的社會賢達、街坊領袖、社團領導人、熟悉地區事務的人士、善長仁翁和願意為地區出錢出力的人仍有機會加入區議會報效地區,但他們卻經常被反對派區議員白眼相加和揶揄嘲諷。委任議席被完全廢除後,這些對地區能夠作出貢獻的人士便被拒諸區議會的門外和失去服務地區的積極性,這無疑對地區的治理工作帶來負面影響,更讓特區政府失去不少可資運用的寶貴地區人力和資源。因此,新的區議會的產生辦法重新讓「均衡參與」原則得到體現。
談到對未來區議會運作,劉兆佳展望,如果特區政府能夠通過區議會來統籌、協調和動員地區組織和地區群衆,則特區政府在管治過程中所能調動的人力和資源必定會有所增加。如果碰到動亂或危機的時候,一個擁有強大社會動員能力的特區政府必定會更有能力弭平動亂和化解危機。舉例說,如果特區政府在2019的暴亂中,或者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時能夠依託區議會、地區組織和地區居民的支持和配合,則政府應對危機的效能必然會明顯提高,而香港所要付出的代價亦會顯著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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