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5日)於全港多區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26至28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4)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捕人現正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透過營運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從中收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人士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被捕人亦多次透過相關的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的憎恨、支持「香港獨立」的帖文。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以及辦公地方,並檢獲有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可被判處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消息指,被捕者包括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他們涉嫌在網購平台「懲罰mee」支援8名海外通緝犯。翻查資料,林朗彥曾涉修例風波期間包圍警察總部案,被判囚7個月,前年出獄。
編輯:江月
關鍵詞:國安處林朗彥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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