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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梁振榮今日(6月1日)於電台節目表示,政府立法強制社福、教育和醫療衞生界舉報虐兒個案,是因為兒童表達能力弱,須依靠第三者揭發受虐行為,不應由未成年人決定是否舉報。
梁振榮指出,局方將製訂指南,詳列各類虐兒情境分析,相信有助業界分辨,並指從業員均受過專業培訓,只要履職盡責就不會誤墮法網。他又認為,不應設立舉報期死線,但業界須在延誤舉報期間,確保涉事兒童得到保護,例如安撫情緒或協助他們搬走。
梁振榮預計,立法後舉報情況會增加,不過升幅不會很高,又指,立法並非針對專業界別,業界亦不應因為怕家長或學校不開心而不舉報,阻止舉報者須負相同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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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長安
關鍵詞:舉報虐兒立法梁振榮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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