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是一條漫長的道路,路上可能要面對病情復發或擴散,而復發時間可以相隔一星期甚至數年,對病人來說可謂非常煎熬。過往也曾遇過一些病人,完成化療後已回復正常生活,誰知相隔多年正當以為病情受控,結果卻迎來復發。相信很多人也會有疑問,為甚麼經外科手術切除癌細胞後仍有機會復發?一旦復發是否代表無法根治,甚至命不久矣?
事實上,癌細胞有機會於手術前已循淋巴系統或血液轉移至身體其他部位。這些極微量的癌細胞當時可能處於休眠狀態,假以時日再度活躍起來並不受控制地增長,便會出現復發和擴散的情況。
一般而言,癌症患者完成治療後的首五年,復發機會相對較高,惟即使超過五年仍然存在復發機會,故建議定期由醫生跟進檢查。至於五年後需跟進的年期和相隔多久接受一次檢查多數腫瘤並無國際性指引及標準,建議聽從主診醫生的意見。
在治療上,即使腫瘤擴散至不同部位,亦會使用原發腫瘤的治療藥物。舉例來說,大腸癌患者康復一段時間後發現肺部有腫瘤,倘抽取細胞後發現該腫瘤與大腸原發腫瘤的細胞相同,即代表該腫瘤屬大腸癌轉移的腫瘤。在此情況下,醫學上仍稱之為「大腸癌」(轉移)而非「肺癌」,故治療方法應採用醫治大腸的藥物。
而癌症復發的根治機會則視乎復發的位置和擴散程度。如屬局部復發的腫瘤,患者可透過外科手術或放射治療達到根治的目的。如無法利用外科手術或放射治療處理,又或腫瘤復發及擴散的範圍較廣,根治機會的確較低,但也不等於只能坐以待斃或命不久矣。相反,隨着醫學的進步,許多化療藥物、標靶藥物及免疫治療藥物推陳出新,治療選擇增加,患者仍有機會在保持生活質素的情況下帶病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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