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警方首次以去年生效的窺淫罪,拘捕一名操控無人機空中窺淫的偷拍狂。一名無業青年上月在夜幕掩護下,在金鐘酒店區操控小型無人機,更用黑色膠紙遮蓋無人機夜間警示燈,飛近窗戶偷拍客人春光,結果失控墜毀,被途人執到並報警。警方發現機內有逾200條影片,其中20多條為不雅影片,被偷拍對象覆蓋金鐘和灣仔至少3間豪華酒店的住客和住宅區市民。警方其後根據小型無人機註冊資料,鎖定偷拍狂身份,昨日在慈雲山將其拘捕,並檢獲另一部無人機,正追查是否有更多受害人。
被捕男子姓吳(26歲),報稱無業,住慈正邨一單位。消息指,警方初步相信涉案的空中偷拍片在今年9月至10月間拍攝,暫時發現被偷拍的酒店包括灣仔告士打道六國酒店、金鐘香港萬豪酒店和港麗酒店,住宅則為駱克道、謝斐道等一帶大廈,被偷拍者有男有女。
膠紙遮夜航警示燈位
影片全在夜間拍攝,疑犯為免無人機夜間航行警示燈引起住客注意,故意用膠紙將燈位遮蔽。
見有私密行為 徘徊數分鐘拍攝
中區警區刑事部總督察阮潔雯昨晚講述案情時表示,被捕人操控小型無人機主要針對住宅或酒店內的人拍攝,當發現有人露出私密部位或有人進行私密行為時,小型無人機就會在該處停留並徘徊數分鐘拍攝。
案件於上月9日晚上被揭發,有市民在金鐘法院道拾獲一部墜毀的小型無人機並報警。中區警區刑事部人員調查發現,該無人機裝有攝錄鏡頭,記憶卡內存有200多條影片,其中有20多條為不雅影片,有片段疑意外拍攝到無人機操控者的樣貌。
由於《小型無人機令》已於今年6月1日生效,重250克或以上的無人機和控制無人機,須要在網上SUA一站通平台註冊,截至今年7月已有逾萬人登記,警方在民航處協助下翻查登記資料,發現涉案的「大疆」牌小型無人機於今年7月註冊,因而鎖定一名姓吳男機主懷疑與案有關。
警辨別偷拍地點尋受害人
昨日上午,探員掩至黃大仙慈正邨一單位拘捕懷疑涉案姓吳男子,在單位內再檢獲另一部懷疑與案有關的小型無人機、遙控器、電腦、手提電話等,警方將翻查是否另有受害人。目前,警方正根據影片辨別偷拍地點的大廈,並試圖尋找受害人。據了解,雖然暫時發現的涉案地點不屬法例管制下的禁飛區,但疑犯在夜間危險操控無人機,也可能觸犯《小型無人機令》。
警方指出,窺淫罪乃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159AAB窺淫罪,不論有無藉助或沒有藉助設備,暗中觀察或拍攝某名個人,而該名個人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或為了觀察或拍攝為目的,觀察或拍攝某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以被判處監禁5年。而發布源自窺淫所得的私密影像同樣犯法,一經定罪,可以被判處監禁5年。
另外,任何人如干犯《小型無人機令》所訂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即10萬元)和監禁兩年。執法當局,包括警務人員和按《小型無人機令》獲授權的人員,會視乎有關罪行的案情、類別和嚴重程度考慮所採取的行動,包括發出警告/安全指示、暫時撤銷或撤銷註冊/許可/評級/批准、提出檢控等。
2018年容海恩寓所露台遭無人機入侵
本港曾經多次發生小型無人機入侵民宅及偷拍酒店住客事件,包括2018年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寓所露台遭無人機入侵,2021年一名女子在北角某酒店浸浴期間遭無人機從窗外偷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日表示,警方首次用窺淫罪對有人用無人機進行窺淫執法,加上《小型無人機令》已於今年6月1日生效,與窺淫罪相輔相成,可以加強對市民的保障。
葛珮帆盼警加強執法
葛珮帆表示,窺淫罪去年10月刊憲生效,執法部門已屢次援引有關的條例執法,情況較過往只透過欠針對性、罰則不重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遊蕩罪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行提出檢控已有所改善。不過,偷拍方法層出不窮,葛珮帆期望警方加強執法,並呼籲市民提高警覺,留意周遭環境,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翻查資料,2018年1月19日晚上9時許,容海恩母親在寓所聽見聲響走出去露台視察,發現一部閃燈的無人機跌落在露台。容母拿起魚網網住該無人機拔出電池,其後帶同無人機到警署報案。及後,警方到現場套取指紋跟進調查。事後,容海恩在Facebook上載多張相關照片,指「無查看無人機內裡(裏)資料,唔知有否監錄我嘅情況」,並批評當時有關監管小型無人機的法例有很多漏洞。
2021年5月21日晚上9時許,北角一間酒店的女住客在海景房內一邊浸浴一邊欣賞維港夜景時,細看發現有無人機正在窗外偷拍,並在酒店外圍飛行逾20分鐘尋找「獵物」。
話你知:《小型無人機令》賦權 助查機主駕駛員
《小型無人機令》的實施,有助追查小型無人機機主和遙控駕駛員,從而協助《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執法工作。至於操作小型無人機可能引致的私隱問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負責監察《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文的實施和遵行情況。私隱專員公署的《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從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角度,就如何適當使用航拍機提供指引和建議。另外,有關私隱意識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文和遙控駕駛員安全和妥善操作無人機的責任,已納入遙控駕駛員在註冊過程中必須閱覽的資訊。
《小型無人機令》賦權警務人員和獲授權人員,停止影響公眾或航空安全和其他未經授權的小型無人機操作。執法權力涵蓋的範疇包括:阻止小型無人機飛行或致使小型無人機着陸;防止及/或停止小型無人機的干擾或致使對小型無人機造成損害;檢取、扣留、搜查和檢查小型無人機和其相關控制裝置等。與執法有關的罪行包括拒絕出示與小型無人機和飛行操作有關的文件及/或紀錄;蓄意妨礙或阻止獲授權人員或警務人員執法等。
根據法例,重量不超過250克的無人機無須向民航處註冊,遙控操作員亦無年齡規定,但須要符合一般要求,包括日間操作、飛行高度離地面不超過100呎、不可進入禁飛區等。若無人機重250克至7,000克,無人機和有關遙控操作員均須註冊;負責人(18歲或以上)和遙控操作員(14歲或以上)須在SUA一站通註冊;最高飛行高度,由地面計起300呎,將來或要購買小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保險。
(來源:香港文匯報A06:要聞 202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