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卓銘
黎智英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經營私人公司,涉嫌隱瞞違反租契條款而被控兩項欺詐罪,日前被判罪成。本案由於證據確鑿,可以說不論案情或判決結果都沒什麼值得爭議之處。然而美國一班政客卻似乎有點坐不住,先是16名跨黨派參議員發表聯合聲明,稱黎智英「遭到抹黑」;隨後美國國務院亦緊跟步伐,稱黎智英被控「虛假的控罪」,又無故扯上國安法,批評香港言論自由受扼殺云云。
只能說,美國政客實在對香港國安法「情有獨鍾」,每逢有反中亂港分子因任何原因被捕、被起訴,就算涉及的罪名無關國安法,這班政客總是「有理冇理」先把國安法拖下水,再藉此抹黑國安法損害了香港的人權自由。
但只要是稍微留意這則新聞的人,都會知道這次案件根本由頭到尾都與國安法沒有任何關係。黎智英雖然另有涉國安案件在身,但就今次案件而言,其所涉罪行是欺詐罪。黎智英及其下屬在長達20多年內,都沒有為其私人公司領取牌照,甚至聲稱自己「忘記」或「不知情」,連一個略微合理的抗辯理由都沒有,可見案件的來龍去脈已十分清楚。
但美國國務院和這16名參議員,不知道是根本沒有認真看過判決內容,還是被「自己人」的假資訊誤導,前者稱黎智英遭受「虛假」(spurious)的指控,但當有傳媒追問何以稱「控罪是虛假」的時候,發言人卻沒有再作進一步解釋,自然也沒有提供任何法律理據。美國國務院雖然有提及案件不涉香港國安法,但之後又突然稱高度關注國安法令香港人權自由惡化、損害國際金融中心聲譽云云,如此自相矛盾的說法還能堂而皇之宣之於口,只能說面皮厚恐怕是擔任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的必備技能。
再者,「世界正義工程」日前發表《2022年法治指數》,香港在全球排行22位,並於「秩序和安全」範疇中位列全球第6位,充分證明香港法治。而自詡「民主燈塔」的美國,則排名26位。試問美國有何資格、有何依據、有何臉面睥睨香港,在法治問題上對香港指手畫腳?
至於參議院16名議員的聲明,內容更令人側目,可謂極盡肉麻之能事。同美國國務院一樣,這班政客同樣聲稱黎智英被虛假罪名抹黑。但跟美國國務院不同的是,這16名議員在聲明中有支持的理據:「黎智英為人正直、有信仰,為新聞自由和民主大力發聲。」
不知道香港市民看見這幾句話會有什麼反應,也許大部分人都會是啼笑皆非。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和《壹週刊》,向來以侵犯私隱、編造虛假新聞而臭名遠播;2014年非法「佔中」和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蘋果日報》鼓勵暴徒作出各種駭人聽聞的違法行為,甚至以政治立場為由指責受到暴徒襲擊的無辜受害者。可以說,黎智英過去所作所為,根本與民主和新聞自由扯不上關係,甚至背道而馳,更遑論他多麼「有信仰和正直」。
退一步來說,黎智英的為人如何,又與他欺詐罪成有什麼關係?在全世界任何法庭,具有良好品格都無法作為無罪辯解,相反,這類說辭最常見是出現在求情環節。
正如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昨日在回應中所說,美國國務院將一個臭名昭著的罪犯奉為「民主倡導者」並竭力為之辯解乞憐,真正想要的,是讓香港繼續回到那種對國家安全不設防,外部勢力及其代理人可以肆意作為、上下其手的混亂狀態,以利於其方便地實施以港遏華的圖謀。
中聯辦發言人亦表示,美國國務院的聲明指鹿為馬、顛倒黑白,一方面表示此次特區審理有關欺詐案並未涉及香港國安法,另一方面又借此案妄稱香港國安法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及港人的權利自由,已經淪為精神分裂式的政治表演。美國政府和部分政客無視個別反中亂港分子的犯罪事實,肆意大放厥詞,是對中國內政和香港法治的粗暴干涉,是對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公然違反,為美式霸權主義的罪行再添一筆。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原則。中共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堅持依法治港,堅決打擊反中亂港亂澳勢力,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不論美國如何叫囂,試圖抹黑香港國安法,都改變不了香港法院始終維持司法獨立,逆轉不了香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進程。倒是美國國務院和一班政客如此迫不及待跳出來為黎智英說項,屆時求情說不上,倒有可能被拿來作為他勾結外國勢力的新證據,但想必那時美國又能再借黎智英充當新一場政治表演的材料,而當一顆棋子被榨乾了其利用價值,最後唯有棄子一途。
(來源:大公報A10:評論 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