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琳琳
三年前的傍晚
三年前的一個入夜,正是黑暴在香港橫行之際。那天晚上有一名女子,在彌敦道近尖沙咀警署的衝突現場中,右眼據稱被異物擊中受傷,及後被送院治療。其受傷原因眾說紛紜,有人聲稱是被警方的布袋彈擊傷,也有人稱是暴徒企圖用椏杈射向警署發射鋼珠時,意外打中她。
「攬炒派」的借勢炒作
由於她自稱是「義務急救員」,攬炒派旋即將其打造成「警方過度使用武力」受害人,在媒體上造謠是警方發射的布袋彈射爆其眼球,更誇大其傷勢,稱其會「永久失明」,號召在事發翌日12日,到香港國際機場非法集結。事件引起軒然大波,機場於2019年8月12至14日,一連3日癱瘓。此女被人稱為「爆眼女」,甚至其照片也堂而皇之登上了《紐約時報》的頭版。
爆眼謎團
究竟是否爆眼,是否失明?傷勢是如何造成的?醫療報告本應是無聲卻最有力的證明。
警方為查明真相,曾持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K小姐的醫療報告。但當時已前往台灣的「爆眼女」,隨即委託代理人,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阻止警方查閱其醫療報告。K小姐指警方此舉屬侵犯私隱,但原訟庭並未認可她的說法,裁定K小姐敗訴;及後她再提出上訴但被駁回,並需向警方支付訟費。
為何阻擋警方拿醫療報告?
香港警方已獲取的醫療報告顯示,K小姐主要是眼睛周邊位置受創,並未傷及眼球和內部組織,視力絲毫沒受到損害。
一張模糊視線的出院紙
昨日(8月11日)為事發3周年。不早不晚,恰恰在這個時候,香港本地的網絡討論區上,有用戶公開了K小姐的出院紙。記錄顯示,事主當日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傷勢包括面部裂傷爆眼、鼻骨等多處開放性骨折,以及眼球破裂等。
三年來,大家最關心的核心實質問題:「是否失明?是否被警射?」從這份出院紙來看,她並未致盲,也不能證明是布袋彈所傷。
此前,有傳是被黑暴分子用彈弓發射的鋼珠所傷,K小姐就死撐:「布袋彈其實就係一袋鋼珠,所以話我被鋼珠打傷,某程度又真係無錯。」移花接木的回應讓人質疑的不是她的邏輯,而是她口中所謂的「真相」。
「真相」揭露
環球網稱,根據網絡上一段視頻,事發當時,警方防線距離示威者大約200米,突然間一名黑衣人站起,用手中椏杈射出了疑似彈珠的物體;而黑衣人射擊時,附近沒有出現警察,也沒有聽到槍聲,其射擊的方向,與女傷者受傷的位置吻合。
Now及有線新聞媒體拍到的「爆眼女」倒地畫面與網傳高清圖片不一致。即影片畫面上未見眼罩上有布袋彈殘骸,而靜止圖片上的眼罩外卻留有布袋彈殘骸。也有媒體質疑,女子K與警署之間有一塊巴士廣告牌阻隔,除非子彈會轉彎,否則不會擊中她。
2019年8月19日,警方表示筆錄與外傳的事發經過有出入,呼籲目擊者和當事人與警方聯繫。
8月20日,「爆眼女」出院,但拒向警方報案。
8月29日,女子K透過民間記者會發布短片,意在煽動市民對政府的叛逆,但未有提及自己受傷的實際經過和康復情況。
2021年5月,東方日報刊出該女子雙眼完好無損,炯炯有神,有說有笑的照片,稱當事人雙眼健全「無爆眼」,已於2020年9月30日離港前往台灣;並發表社評稱此事件是「世紀謊言」。星島日報也報道:「該女子受傷後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約一星期便出院,未幾已康復」。
「法律」的遮羞布被扯下
2022年3月1日,身為「爆眼女」代表律師的夏博義(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晚上即匆匆離港。
4月25日,曾協助「爆眼女」發聲明,阻撓警方查閱醫療報告的律師韋智達離港,宣布結束其在香港的律師樓生意。
5月至6月,為了令謊言延續下法,K小姐最後申請法援,準備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提出人身傷害索償,但被法律援助署要求重新考慮是否要提控及解答3點問題,分別為:
- 法援署稱預料警方聲稱使用此等武力為合理及可接受;
- 單純疏忽不足以構成惡意傷害;
- 若要追究警員行為責任,需建基於惡意傷害,即必須證明開槍警員有意為之。
事實上,根據 《公安條例》第46條和第53條,身為政府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其職責時,為公眾安全、防衛香港、強制執行紀律或在其他方面為公眾利益而作出合理的武力,即使所用的武力導致他人傷亡,或導致財產損失或損毀,在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均無須負上法律責任。
K小姐無法反駁當時警方在抗擊圍攻警署的暴徒而展開的執法行動,也無法證明警方的行動是惡意。
最終,「爆眼女」未能對法援署的例行詢問作出回應。
就在一個月前的7月12日,法援署向「爆眼女」發出中止法援通知書。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法援署認為受助人不再有合理理由進行訴訟,或認為特定情況下讓受助人繼續接受法援是不合理,署長可取消有關證書。
由於入稟區域法院提出人身傷害申索的限期為3年,即須於今年8月11日前入稟才有效,昨日已經是最後索償時限,未見「爆眼女」有進一步的法律行動,意味着「爆眼女」的索償鬧劇告一段落。也有律師透露,雖然超過3年限期亦可入稟,惟須獲法庭酌情處理。
據了解,警方正追查「爆眼女」曾否參與暴動,一旦有相關證據將發出通緝令。同時調查「黑暴」勢力是否串謀隱瞞其傷勢及散播謠言,藉機煽動連串「還眼」暴力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