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李斯哲)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逾兩年,成功止暴制亂,令社會恢復平靜,但仍有不少亂港力量潛入地下,不惜以民眾人身安全作為籌碼,危害國家安全。點新聞近日收到讀者爆料,涉嫌多宗爆炸案的極端恐怖組織「九十二籖」成員楊怡斯,在獲准保釋後,竟在德雅小學任職教職員近兩年。讀者擔心恐怖主義滲透至校園,荼毒師生思想,甚至可能再度出現校園炸彈案,並指情況十分嚴峻。大公文匯全媒體今日(26日)向校方查詢,校方表示,嚴正關注此事並指情況屬實,鑒於楊怡斯所涉嫌案件的嚴重性,經校董會同意後,已即時解僱楊怡斯。
楊怡斯隱瞞犯案事實 校方經評估後給予更新機會
德雅小學校長曾美琼修女表示,在2020年8月底,楊怡斯經相熟人士介紹入職,在學校擔任文員,主要工作為處理文件,包括會議記錄、學生資料等,不需要進入班房及接觸學生,亦無發生學生資料洩露或化學物品失竊事件。
校方回應大公文匯全媒體查詢時表示:「當時我們得悉楊怡斯正在保釋候審,但楊怡斯在提供個人資料時,沒有提到所涉及的案件,校方亦無搜尋到楊怡斯的詳細資料,經校方評估各項風險後,決定在案件沒有判決前給予她一次更新的機會。」校方稱,當時不認為她會對學校安全造成風險,更多是站在一個更新的因素進行聘用。校方續指,今年7月25日楊怡斯向校方請假,表示要出庭受審,但未透露是涉及何種案件。
校方表示,在國安法推行後,校方已按教育局要求,要求聘用的教師提供所有背景資料,包括有無參與過「修例風波」等;校方在未來會更加留意聘用守則,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恐怖組織「九十二籖」涉多宗爆炸案
2020年1月下旬至2月初,香港接連發生多宗炸彈爆炸案,包括1月27日長沙灣明愛醫院一個男廁發生爆炸,同日油麻地九龍佐治五世紀念公園殘疾人士洗手間爆炸起火;1月28日深圳灣管制站香港境內一個垃圾桶爆炸;2月2日港鐵羅湖站的爆炸品案。恐怖組織「九十二籖」事後都承認責任。
2020年3月8日,警方在多區拘捕17人,並在大角咀一幢商廈的3個單位中檢獲3個土製炸彈半製成品,每個內含1.5公斤炸藥,另有3個仍未連上的爆炸裝置,如連上土製炸彈具爆炸威力及有遙控作用。另有2.6噸化學爆炸品,包括硝酸鹽混合物、硫磺、鎂粉、納、以及3瓶通渠水和56支電子火柴,相信是用作製造土製炸藥。警方當時指出,大量危險品儲存在商業大廈,對出入該處人士的影響難以估計,因相關炸彈半製成品相當不穩定,遇熱或遇火可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事後該組織6人被警方控告「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包括何卓為(37歲,無業)、李嘉濱(26歲,裝修工)、吳子樂(28歲,金融從業員)、張家俊(30歲,程式工程師)、楊怡斯(29歲,文員)、張琸淇(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其中楊怡斯之後以30萬元保釋,張琸淇以50萬元保釋,其餘4人被還柙至今。案件昨日(25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11月7日再訊。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3條,任何人非法及惡意藉任何爆炸品導致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則不論是否已對人身或財產實際造成損害,均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家長感擔憂 法律界促嚴查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對此事十分震驚,形容情況令人擔憂,學校竟然容許或者涉嫌包庇被控告涉嫌違反嚴重控罪的教職員楊怡斯,繼續在學校裏工作,讓她有機會在學校裏播「獨」或宣揚恐怖主義,荼毒學生,後果不堪設想。他指出,該校的辦學團體、校監、校董、校長有失職之嫌,必須被問責。傅健慈強調,教育局必須正視這問題,盡快展開調查,校方需要立刻將楊怡斯停職,確保學生的根本利益和公眾利益。
立法會議員、教聯會副主席鄧飛表示,一直以來各分區都會有專職警長負責與學校聯絡,處理黑社會滲透校園、校園刑事罪案等事宜,在未來學校和警方要有更密切的合作,將合作範圍涵蓋「恐怖主義」範疇,並給予學校清晰指引處理類似事件。在校園國家安全教育方面,除了傳統國家安全的16個範疇外,亦需要結合防止恐怖主義教育,將一些經典案例轉化為教材,教育學生和教職員不要參與相關活動,面對事件時保持冷靜和有所防範。
家長「yo yo ho」在社交媒體評論此事時說道:「平時見她(楊怡斯)斯斯文文,點知有份整炸彈,真係好恐怖,她日對夜對我們的小朋友,都唔知有無被她教壞,希望各位家長們都要多留意身邊的教職員,時刻睇實自己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