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4月3日正式開始,正式選舉將於5月8日舉行。這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第三場重要選舉,也是關乎香港未來五年或更長時期持續發展繁榮的重要選舉。社會各界強烈期盼有發展格局、有國家情懷、有歷史擔當、有執政本領和有履職作為的賢能者當選新特首,以期香港在融入大灣區發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搭上內地快速發展的順風車,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為國家為市民交出滿意的答卷。
當前,香港社會主要面臨這樣三個重大問題,一是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資源,官商民三位一體合力抗疫,早日遏制控制疫情,達致動態清零,恢復與內地的有序通關;二是盡快完善法制,完成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構築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的法治屏障;三是積極主動融入大灣區,按照國家十四五規劃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這是香港未來持續發展所面臨的三個最為急迫的社會問題,也是參加特首選舉的有志者必須清醒認知並能夠提出切實可行的施政方向的主要議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3月30日修訂通過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在加強資格審查委員會政治職能的同時,大幅度擴闊了選委會的界別,在原1200席的基礎上,增加第五界別共300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修訂,其核心要義就是確保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愛國者治港」。
完善的新選舉制度同時訂明,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委的提名;且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須不少於15名;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只可提一名候選人;參選人須獲得超過750票,也就是選票必須過半才能當選。這四項要素其實已經為特首選舉從憲制層面設定了嚴謹的法定程序與機制,從社會政治層面,保障作為國家政治秩序重要組成部分的特首選舉的有序有效嚴肅認真。同時,也在更大程度上體現特首選舉具有香港「一國兩制」特色的多元均衡跨界別的民主特色,確保選舉結果能夠符合香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確保特首當選人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的同時,能夠最大限度地維護港人的切身利益;確保選舉結果在充分廣泛尊重港人之民意,符合絕大多數港人意願的基礎上,體現出國家主導特區管治的憲制地位。1500名選委的理性理智投票選舉,實質上就是代表全港445萬合資格選民投票選舉出新特首,這不僅僅是全港市民的期待,更是國家賦予選舉委員會的歷史重任。從這個意義上解畫近期香港社會競猜誰能得到中央的祝福,說白了,香港市民對新特首的祝福就是中央的祝福。
香港國安法及完善的選舉制度已經為香港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堅定了堅實的社會政治基礎,開闢了香港政通人和的新局面。正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所言,立法會在上年度有效處理積壓多時的大量議程項目。在該會期立法會共舉行49次會議,破紀錄通過46項政府法案,比過去幾屆每個立法年度平均通過約20項,多出一倍以上,這已經從立法會有序運作的層面顯現了完善選舉制度的巨大優勢。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香港未來發展所面臨的巨大困難:疫情嚴峻、住房困境、競爭加劇、歐美施壓等等。未來特區管治者確實不易為,特首不好當。作為特區管治者之首,就是要善於破解香港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問題,能否化解住房困局,不只要看是否提出遠大宏大目標藍圖,關鍵在於解決問題的執行力,在於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勇擔當、敢碰硬、善作為」。亦因此,並非想幹事就可以當特首,而必須是「會幹事、能幹事、幹成事」。
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今日在媒體撰文,認為新一任特首人選,必然是能夠頂住美英壓力,堅定不移、義無反顧落實《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的「鐵漢子」。觀乎香港社會現實,這樣的鐵漢確實不多,但也並非沒有。從維護國家安全與市民福祉的角度看,新特首確實應該是這樣風骨錚錚的鐵漢。如果從這個方向去考量,新特首人選似乎已經呼之欲出。
愛國從來都不是一句空洞無物的政治口號與政治標籤。「一國兩制」的管治特色就是特首必須在基本法的憲制框架內嚴格履行雙負責制,既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亦向中央政府負責,相信在完善的選舉制度中選舉出來的第六任行政長官,必然具備折衝樽狙的政治智慧,具備合縱連橫的政治感召力,具備「會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決斷力執行力,能夠統領香港早日遏制控制疫情,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為香港作出準確定位,為港人謀取最大福祉與光明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