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鄭治祖)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昨日高票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標誌着新形勢下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的制度體系已經形成。條例草案貫徹落實了全國人大「3·11」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3·30」修法的精神,經過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的共同努力,不僅吸納了議員和社會各界的合理建議和意見,亦於兩個月內高效完成修改本地選舉法例的工作。完善後的選舉制度將在具廣泛代表性、均衡參與、有利行政主導、安全性強的多重優勢和保障下,為香港選舉、香港發展保駕護航,為香港開啟良政善治新時代。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相關事宜
‧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委會委員的提名
‧在選委會的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取得不少於15名委員的提名,每名委員只可提名一名候選人
‧行政長官將由選委會一人一票不記名投票選出,須獲得超過750票才能當選,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部分優化選舉安排
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目的: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
優點: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而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干犯舞弊行為
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
目的:提升有關發票程序的效率和準確性
優點:選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票站人員用電子儀器核對和發票,毋須再用紙本和劃線
安排關愛隊伍
目的:便利年長或有需要的選民投票
優點:票站主任可以在投票站設優先取票隊伍,讓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因其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使用
賦權總選舉事務主任要求處所借出物業作點票站或投票站
目的:解決選舉事務處過去尋找地方作為票站出現困難的問題
優點:總選舉事務主任有權要求收取政府補助的學校及非政府機構借出其物業以供在公共選舉設立投票站或點票站
修訂查閱和編制選民登記冊安排
目的:維持選民登記冊的透明度同時亦保護選民私隱,以增加市民對選民登記制度的信心
優點:只限傳媒、政黨以及候選人查閱登記冊;遮蔽登記冊上選民的部分個人資料;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擴展至所有新選民登記申請
【優點】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確保所有參選人必須符合愛國者標準,杜絕反中亂港勢力有機可乘
‧形同「安全閥」,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具體化、制度化
職能
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
組成
人數上限:8人
組成:主席、2至4名官守成員、1至3名非官守成員
成員:由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包括司長、局長、警務處處長、海關關長等,以及若干名具社會地位人士組成
機制運作
資審會會綜合選舉主任及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意見,決定候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選舉主任負責判斷候選人的一般參選條件,例如國籍、年齡、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犯罪及破產記錄等;國安委則會根據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審查情況,就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判斷
如對個別候選人有疑問,資審會會將個案轉交至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通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進行審查;國安委獲得審查結果後,如認為該人不符合參選資格,會將意見書交予資審會,由資審會決定是否取消其參選資格
資審會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就候選人資格作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優點】選舉委員會
廣泛代表性、均衡參與、安全性高
選舉委員會組成(由四個界別合共1,200人增至五個界別合共1,500人)
300人,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
300人,第二界別:專業界
300人,第三界別:基層、 勞工、宗教等界
300人,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
300人,第五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界
引入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
‧在當然委員提交登記表格及獲提名人提交提名表格時,須載有一項「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該表格方可視作有效。
‧在候任委員獲納入暫行委員登記冊後,他們亦須簽署書面誓言,示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引入違誓處理機制
選委會成員將由以下3種辦法產生:
-當然委員;
-由界別分組內的合資格團體提名產生;
-由界別分組內的合資格選民經選舉投票產生。
不同界別分組及分組所佔席位
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18個界別分組)
‧工業(一) 17席
‧工業(二) 17席
‧紡織及製衣 17席
‧商界(一) 17席
‧商界(二) 17席
‧商界(三) 17席
‧金融 17席
‧金融服務 17席
‧保險 17席
‧地產及建造 17席
‧航運交通 17席
‧進出口 17席
‧旅遊 17席
‧酒店 16席
‧飲食 16席
‧批發及零售 17席
‧香港僱主聯合會 15席
‧中小企業 15席
第二界別:專業界(10個界別分組)
‧科技創新 30席
‧工程 30席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 30席
‧會計 30席
‧法律 30席
‧教育 30席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 30席
‧醫學及衞生服務 30席
‧中醫 30席
‧社會福利 30席
第三界別:基層、 勞工、宗教等界(5個界別分組)
‧漁農 60席
‧勞工 60席
‧基層社團 60席
‧同鄉社團 60席
‧宗教 60席
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5個界別分組)
‧立法會議員 90席
‧鄉議局 27席
‧港九分區委員會、滅罪會、防火會委員會代表 76席
‧新界分區委員會、滅罪會、防火會委員會代表 80席
‧內地港人團體代表 27席
第五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界(2個界別分組)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190席
‧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 110席
註:
1.當然委員,毋須經選舉產生︰362席
2.由指定界別分組內的合資格團體提名產生:156席
3.由界別分組內的合資格團體選民或個人選民選出:982席
【優點】立法會組成
廣泛代表性、均衡參與、有利行政主導
立法會組成(90人)
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
人數 :40
關鍵內容及變化
‧須在五大界別獲得總共10名至20名選委提名,每個界別兩名至4名選委
‧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只可提名一人
‧每一選票須投40人才有效,最高票的40名候選人當選
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
人數 :30
關鍵內容及變化
‧新增商界(第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取消區議會(第一)、區議會(第二)
‧醫學界及衞生服務界合併為醫療衞生界
‧資訊科技界改為科技創新界
‧鄉議局、工程、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會計、法律、教育、醫療衞生、社會福利、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等9個界別由個人選民選舉產生,其餘19個界別由合資格團體選民產生
‧須在五大界別獲得總共10名至20名選委提名,每個界別兩名至4名選委
地方選區選舉的議員
人數 :20
關鍵內容及變化
‧設10個選區,每區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當選
‧須獲得選區100名至200名選民提名,及選委會每個界別兩名至4名選委提名
‧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在分區直接選舉中只可提名一人
未來三場重要選舉日期
選舉 日期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 2021年9月19日
第七屆立法會選舉 2021年12月19日
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