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12日)在報章撰文表示,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擴大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及更廣泛的代表性,令香港的民主選舉制度邁步向前。她又說,全國人大及時作出《決定》,將提升香港特區的治理效能,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繼續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鄭若驊撰文稱,任何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都屬於中央事權。中國作為一個單一體制的國家,權力源自中央,全國人大是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第六十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包括第二項「監督憲法的實施」;第十四項「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及第十六項「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大以法律規定。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是特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鄭若驊指出,由此可知,當有需要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時,全國人大有權亦有責任處理,大家對於全國人大的權力毋庸置疑。雖然《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或許提供了其他方式修改制度,但這並不會取代全國人大的憲制責任和相關權力。
她說,經調整後的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人數及組成會有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二十八的增幅,總體而言,代表更為廣泛,而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內新設立的界別,會提供一個更均衡的參與,對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有正面的影響。
鄭若驊續稱,立法會的議員數目由目前70人增加至90人,更多人可參與立法的過程,有助促成更全面的立法討論。在立法會新增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部分議員,反映了選舉委員會在未來選舉制度中承擔體現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重要責任。這次修改擴大了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以及更廣泛的代表性,令到香港特區的民主選舉制度邁步向前。
編輯:江月
關鍵詞:鄭若驊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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