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龔學鳴、吳子硯)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狂言要修改香港國安法,挑戰「一國兩制」底線,近日被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點名批評「狂妄無知」。事實上,自去年國安法出台以來,夏博義便瘋狂抹黑國安法,與美國等西方國家一唱一和。夏博義與該公會前任主席戴啟思曾於上世紀90年代一同籌組亂港組織「香港人權監察」,而該組織曾收受反華組織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約1500萬港元捐款,箇中關係耐人尋味。
成立「人權監察」 熱衷政治
去年六月底,為止暴制亂發揮了巨大作用的香港國安法正式出台,美、英等西方國家卻對國安法百般抹黑,聲稱該法例將令港人失去自由。當時夏博義在《蘋果日報》評論香港國安法,質疑香港國安法保障個人自由的條文與第20條分裂國家罪有衝突。他聲稱,有人因藏有「港獨」旗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捕,情況令人憂慮,因為表達意見是基本人權,即使相關意見不是政權樂見云云,其口徑與西方國家如出一轍。
夏博義當選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更加肆無忌憚,竟稱國安法是恥辱(a disgrace),其設計是為了奪走香港自由,引進內地制度,這和所謂的維護公共秩序沒有一點關係,還聲稱要與特區政府探討修改國安法條文。
翻查資料發現,現年68歲的夏博義,從小在英國接受教育,1976年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後,於1993年來港執業,2006年成為資深大律師。他在上世紀90年代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成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成為首任主席。
2002年11月,夏博義以「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身份公然反對香港政府對實施香港基本法第23條發表的諮詢文件和立場。
接受美捐款被揭發轉低調
夏博義聲稱,23條諮詢文件極為不妥,其中很多侵犯人權和基本自由之處,並與時任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前往歐洲,游說歐盟和英國政要反對特區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甚至還要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耐人尋味的是,「香港人權監察」長期接受來自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撥款。該組織早在1995年起收受NED撥款,由1995年到2013年合共收受NED多達1482萬港元,直至2013年被傳媒揭發收NED資助,才轉趨低調。
另外,夏博義還是多名攬炒派的辯護律師,包括涉及2019年非法集結案的社民連吳文遠、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等。
破壞法治|政界促嚴查有否違國安法
本港各界批評夏博義事事政治立場先行,只會令大律師公會的其他成員被迫染上政治色彩,同時促請相關部門對夏博義嚴查,若違反國安法則應依法處置。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表示,夏博義作為大律師本應對基本法有充分認知,但他以大律師公會主席身份口出妄言,若為無知,則其資格需被審核;若是知法犯法、顛倒黑白,則罪加一等。他續指,香港早前黑暴頻發,也與部分法律人士刻意曲解法律,煽動他人行違法之事不無關聯,故促請對夏博義嚴查,若違反國安法則應依法處置,畢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此才可維護香港法制基礎。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直指夏博義「不切實際」,批評他打着專業協會的名義公然干預政治,望其「做返啲專業嘢」。她表示,中國人人都希望保護國家,擁護國安法,夏博義作為外國人無法理解,公然插手中國人的內部事務是非常不恰當的。她續指,大律師公會因過分政治化被詬病,原本換屆應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夏博義「一開波」又對政治高談闊論,令大律師公會的其他成員被迫染上政治色彩。
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表示夏博義身為資深大律師,隨意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頒布的香港國安法提出修改意見,是遠遠高估了自身能量,亦貶低了自己的專業操守。他還表示,香港大律師公會近年來的政治表態都有失公允,秉持「兩把尺」的態度,時常偏幫攬炒派陣營,針對國家、特區政府、建制派不斷作出大力抨擊,長此以往,大律師公會的公信力只會愈來愈低。
大律師龔靜儀認為,夏博義應多了解香港人民的真實民意,「了解下有幾百萬人在短期內簽名支持國安法」,就會明白現時的國安法是何等眾望所歸,且符合香港現代社會的民主制度,真正做到「止暴制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