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海芯葆、胡家俊報道,去年港島區8.31暴動案,七名被告暴動罪全部不成立,社會一片嘩然!判案的法官沈小民稱,控方不能證明逃跑是唯一目的,可能有其他原因,例如響應警方警告而離開,又稱當時對某些人而言,或許是歷史時刻,不排除有人希望親身見證。這些講法,與沈官三年前審理旺角暴動案是截然相反。多個法律界人士促律政司提出上訴,更有政界人士認為,此事正正反映成立量刑委員會的重要性;並駁斥司法機構有人聲稱司法獨立與政治無關的論調,指出司法獨立不是司法獨大。
同樣的法官在處理類似的暴動案時,面對相似的行為,竟然有截然相反的結論,令人摸不着頭腦。沈小民日前審理2019年港島區8.31暴動案時指出,當晚雖有暴力場面,但無嚴重人命傷亡,對某些人而言,或許是難得的歷史時刻,不排除有人希望親身見證。有關人士若不希望被誤以為是暴動者而遮蓋容貌,是可以理解。對於被告鍾嘉能及龔梓舜被捕前逃跑,沈小民稱,控方不能證明逃跑的唯一目的是畏罪而逃,有可能是有其他原因,例如響應警方警告而離開。最終七名被告暴動罪不成立。
初審法官經常出錯
又讓我們「回帶」,看看沈小民在2017年3月裁決2016年旺角暴動案時的判案情況。當時他曾指出該案第三被告薛達榮若不希望被警方誤會,最佳方法是不要逃跑;「跟着跑」容易遭遇人踩人場面,有碰撞受傷風險,擔心安全而逃跑的說法站不住腳。三名被告各判入獄三年。
同樣是「跑」,卻有完全不同的判刑,難怪引起社會強烈質疑。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認為,成立量刑委員會是值得考慮。既然外國也有量刑委員會,香港也可以參考外國做法。現時的問題就是官字兩個口,公眾不信任法官的判決,律政司不少上訴都成功,證明初審法官有錯。若果初審法官經常出錯,公眾對法治就會產生動搖。
陳勇強調,司法獨立不是司法獨大,若果司法變成獨立王國,後果不堪設想。
不少法律界人士都要求律政司提出上訴。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律師周浩鼎表示,公眾對判決感到失望,亦擔心判決令公眾誤解參與暴動並不需要負上任何法律責任,變相鼓勵犯法。周浩鼎要求律政司盡快研究判詞,以案件呈述方式(Case stated)提出上訴。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本案有上訴的空間,因沈官涉犯了原則性錯誤、曲解法律觀點,而他予人主觀偏頗的感覺,沒有不偏不倚去作出事實和證據的裁決,令人質疑沈官支持被告的政治立場,刻意拒絕接納應是可接受的事實和證據,及沒有採納不可抗拒的推論,以致「放生」被告,其裁決是不穩妥、不安全。
律政司理應上訴
傅健慈稱,律政司應積極考慮提出上訴,彰顯公義法治。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亦認為,沈官在事實上和法律觀點上的裁斷均值得商榷,例如若該地點在某人到達前已明顯有破壞公眾秩序及縱火等犯罪行為出現,但該人仍選擇留下,加上裝束外觀亦明顯表現出不是純粹旁觀者,其實已基本符合暴動罪的元素,法庭應有足夠證據作出定罪。律政司理應上訴,以釐清疑團及法律觀點。
2016年旺角暴動案
•第三被告薛達榮若不希望被警方誤會,最佳方法是不要逃跑;「跟着跑」容易遭遇人踩人場面,有碰撞受傷風險,擔心安全而逃跑的說法站不住腳。法官又形容被告是暴徒。
刑罰
暴動罪成立,入獄三年
2019年港島區8.31暴動案
•對某些人而言,或許是難得的歷史時刻,不排除有人希望親身見證。有關人士若不希望被誤以為是暴動者而遮蓋容貌,是可以理解。
•對於被告鍾嘉能及龔梓舜被捕前逃跑,沈小民稱,控方不能證明逃跑的唯一目的是畏罪而逃,有可能是有其他原因,例如響應警方警告而離開。
刑罰
無罪釋放
設量刑委員會有助釋除市民疑慮
同一法官在類似的案件居然可以得出截然不同的裁決理由,而刑罰也是差天共地,社會公眾質疑法官的標準,而設立量刑委員會的呼聲亦愈來愈多。資料顯示,英美法系國家普遍制定了明確的量刑指南,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以防止量刑偏差和量刑失衡。早在20世紀70年代中葉,英美法系國家就開始了量刑改革運動,在量刑理論上提倡均衡量刑論,在量刑方法上主張實施量刑統一標準,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美國是最早實施量刑指南制度的國家。1977年,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制定了《統一確定量刑法》,明尼蘇達州、華盛頓州和賓夕法尼亞州也相繼制定了《量刑指南》,並建立了量刑委員會等專門機構指導量刑工作。1987年11月1日,《美國聯邦量刑指南》正式生效,這是一部較具特色的量刑指南法。該《指南》將美國聯邦規定的罪行分為43個等級並規定相應的刑罰,要求法官必須按照統一的標準判刑,如果法官認為某一罪行需要加重或者減輕處罰,必須有陳述其理由的書面報告,以避免各級法院對同一罪行予以不同的處罰。
在英國,量刑指南機構包括量刑指南委員會和量刑諮詢委員會,二者均是獨立的機構。量刑指南委員會由首席高等法官擔任主席,有七名法院系統來自刑事審判量刑的成員組成。這些成員由大法官經徵求首席高等法官和內政大臣的意見後任命。
還有四名是非法院系統成員,這四名成員分別有擔任過刑事警察、刑事起訴、刑事辯護方面的經驗,由內政大臣經徵求大法官和首席高等法官的意見後任命。內政大臣同時任命一名首席執行官來參加會議。
不滿七暴徒被「放生」 市民促律政司上訴
有市民11月2日下午帶同標語及道具,到中環律政中心門外抗議,強烈反對,涉於去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被捕的七名暴徒,早前獲區域法院判處無罪。該批市民希望律政司對此提出上訴,並盡快覆核案件。
團體「同心護港」的幾位代表在集會現場表示,去年8月31日,被捕者在灣仔、銅鑼灣一帶遊行時參與放火等暴力行徑,但法官竟然判他們無罪,這破壞了香港的法治精神,市民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召集人曹達明表示,當暴亂發生時,他在電視中看到有暴徒施暴,作為香港市民感到非常心痛。「法官這樣的判決等同於幫暴徒脫罪,包庇他們的行為。不僅辜負香港警察的辛苦工作,更給香港年輕人傳達錯誤的信息,認為暴力行為不用負法律責任,香港市民對這份判決感到憤怒。」
該團體成員張凱誼表示,香港一直以來重視法治精神,依法裁決是基本準則,而該案法官的判決有失公義。「當日暴徒以黑色衣服為代號,有動機施暴,並有裝備。」她認為他們不應該全部判無罪。
事發在去年8月31日,灣仔銅鑼灣一帶有暴徒放火,八人被捕,其中一人早前已被無罪釋放,另外七人在上周六同樣被判罪名不成立。
黎智英不知「假人報告」 搵鬼信?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冼國強報道:壹傳媒老闆黎智英的親信Mark Simon,被踢爆動用黎智英公司的資金,委託撰寫攻擊美國總統候選人拜登的所謂「報告」;而這份獲拜登對手特朗普支持者瘋傳的「報告」,作者姓名和名銜竟純屬虛構,其相片源自人工合成。東窗事發後,傳媒和網民紛紛重提壹傳媒炮製假新聞的劣跡。有市民直言,黎智英及其壹傳媒早已誠信破產,對這次再爆出「假人報告」不感意外,亦不相信黎智英聲稱毫不知情的講法。坊間更有人結合黎智英、Mark Simon近年接連被爆出的亂港行為,包括政治黑金事件,提出連串質疑,要求國安處徹查事件。
竟不追究Mark Simon?
這單「假人報告」最詭異之處,在於Mark Simon作為黎智英公司的職員,動用公司資金處理一宗高度敏感的政治事務,身為老闆的黎智英竟聲稱不知情。黎智英自稱事件對自己傷害很大,但目前僅以Mark Simon自行辭職處理,Mark Simon並未受到任何追究,包括擅自挪用公司資金。
「假人報告」另一懸疑之處,在於Mark Simon動用黎智英公司資金介入美國總統大選的動機,亦即Mark Simon與美國政壇的實際聯繫程度。眾所周知,在現任總統特朗普任內,黎智英風頭盡出,去年暴亂期間更獲副總統彭斯親自接見。而「假人報告」的打擊目標正是特朗普的競選對手拜登,理論上遠在香港的黎智英與美國政壇應無太大關聯,但聯想起黎智英與特朗普團隊的密切聯繫,「假人報告」背後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利益關係,令人遐想。若非美國傳媒在機緣巧合之下發現「假人報告」作者的相片存疑,Mark Simon作為該報告幕後主使者的身份,想必永不會見光。
這次事件被揭發後,不僅黎智英聲稱不知情,就連黎智英掌控的最主要業務板塊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都第一時間公開割席、稱Mark Simon並非其僱員及代表,亦即與黎智英掌控的傳媒業務無關。按黎智英的講法,Mark Simon只是他一間私人公司的員工,但Mark Simon日常行事、包括這次動用資金處理高度敏感的政治事務,都無需黎智英知曉,即不受黎智英指派工作。Mark Simon在香港的工作究竟是什麼,又受何人指派工作,他與黎智英之間到底誰指揮誰,是這次事件又一大謎團。
Mark Simon具美國情報人員背景。2014年「佔中」前夕,黎智英被爆出秘密向反對派政團及頭目捐款,而經手人正是Mark Simon。若按這次事件的邏輯推論,黎智英與Mark Simon之間似乎並無明確的上下級關係,當年的款項會否只是以黎智英之名捐出,而實際出資另有其人?
黎智英早前已因涉嫌觸犯國安法被捕,正保釋候查。他亦同時涉嫌觸犯非法集結等罪,有多宗官司纏身。連串疑雲或將經執法機構調查及司法機構審訊後得出答案。
壹傳媒劣跡斑斑
1998年陳健康事件
《蘋果日報》1998年報道「陳健康事件」時,其記者向天水圍三屍倫常慘案的男事主陳健康提供五千元嫖妓,拍下所謂的獨家相片刊登在頭版頭條,製造有償假新聞。《蘋果日報》更一度謊稱沒有給錢陳健康,直到陳健康拜祭妻兒時被市民痛打,才由他爆出這單驚天醜聞。最終黎智英要在頭版以全版篇幅,刊登公開道歉啟事。
1998年誹謗女律師
《蘋果日報》1998年在一個頭版報道稱,一名女律師欺騙客戶樓款及貸款後攜大量金錢失蹤,事後證明事主另有其人。受害女律師控告《蘋果日報》誹謗。高等法院2001年裁定《蘋果日報》敗訴,認為其要對受害女律師的遭遇負責。
2010年誹謗霸王洗髮水
《壹週刊》2010年刊登一篇題為「霸王致癌」的文章,導致霸王洗髮水的銷量一落千丈。霸王其後控告壹傳媒的報道含誹謗成分,高等法院2016年裁定霸王勝訴。法官直斥《壹週刊》調查粗疏、膚淺,僅參考其他報道,而未作出深入調查,未能達到負責任的專業水平。
2013年抹黑林奮強
《蘋果日報》2013年於頭版報道時任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完全歧視新移民」,林奮強事後主動播出當日錄音作出澄清並譴責《蘋果日報》失實報道。《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承認報道出錯,並向林奮強道歉。
2019年抹黑馬時亨呂志和
《蘋果日報》2019年報道稱,港鐵前主席馬時亨與嘉華國際董事總經理呂志和曾結伴外遊,抹黑其疑涉利益衝突。馬時亨就該失實報道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其後《蘋果日報》認衰跪低,對該報道引起誤會向二人致歉。